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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3章新秦律:民律、刑律、行政律三篇

“看不完根本看不完!”

周邈捧着新秦律手稿,心理和物理双重意义上都感觉到了沉重压力。

李斯原本已经学会忽略周邈跳脱言行,但修为到底不及陛下深厚。

闻言,为周邈实诚又夸张的言语,一时无言。

李斯幽幽解释:“倒也不必需要仙使,将律令逐条逐句地审阅过。”

周邈一身钝感豁达(迟钝脸厚)的优点,此时只是爽朗道:“那倒也是!我以前又不是法学专业,真叫我逐条逐句去看,也看不出多大名堂来。”

更别说分析新秦律的得失了,别把人带沟里去才好。

毕竟社会国情大不相同,后世的法律条文并不具备太大的参考性。

他能做的,高情商说法是:高屋建瓴地指点两句。

低情商说法是:纸上谈兵地泛泛而谈。

而且归根到底,泛泛而谈的指点两句,也早在去年李斯开始组织修订秦律时,就已经指点过了。

李斯:“商君以李悝《法经》为蓝本,改法为律,以为‘盗律、贼律、囚律、捕律、具律’。

其后在兼并六国之时,又吸收六国法令为己用,修订增删,终成旧秦律。”

虽在天下一统之年——始皇帝元年时,仙使降秦,对大秦造成巨大震撼。

但之后在基建之余,原本应当施行的政策律令及诸多举措,也都没有耽搁施行。

基建固然是近几年最大的一桩政事,然大秦其他领域也没有因此而停滞,全围着基建打转。

旧秦律仍旧施行天下,只是有所变化——在断案时更宽松些许,又常赦免刑徒。

始皇帝东巡归咸阳后,大赦天下,就是动静最大的一次。

既然不是叫周邈逐条逐句地阅读,李斯便大致介绍了一下新秦律。

“决议修订秦律之后,臣向仙使请教时,仙使言:两千多年间,公认(旧)秦律有两大短处。”

“一是旧秦律确实严密,但条目过于繁杂烦琐。军国大事理当限制,但下至黔首生活,亦有层层限制,立规入微太过。”

睡虎地秦简中的《法律问答》篇,有记载:或采人桑叶,臧(赃)不盈一钱,可(何)论?赀(徭)三旬。

盗采旁人不足一千的桑叶,就要罚徭役三十天。

周邈:这种采人桑叶,搂人一把草的小事,就不必写到秦律中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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